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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配电价成本被监管 发电企业比拼成本
6月17日,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印发了《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办法》旨在扎实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机制。
这是我国第一个针对超大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办法,标志着国家对电网企业成本监管全面进入科学监管、制度监管的新阶段。
据了解,《办法》明确了输配电定价成本构成、归集办法以及主要指标核定标准,多条原则规定。目前,发改委已经组织部署成本监审人员对安徽、湖北、宁夏、云南和贵州5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份按照《办法》开展成本监审工作。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曾鸣向记者表示,这个办法主要是参考国外通行的独立输电价格机制这个管制模式,能够有效监管电网企业。办法也考虑了我国现阶段处于电力市场初级阶段以及电网公司还需要承担较多的社会责任等因素,经过征求各方意见,几上几下逐步形成的,还要在试点过程中和之后做一定的修正。
而输配电价成本相对透明以后,在上述改革试点开展售电改革将会更加顺利。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国家发改委讨论了《关于推进售电侧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征求稿)》。
“新电改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如此密集,时机越来越成熟,售电侧放开已经进入倒计时。”有不愿署名的券商人士告诉记者。
需要一提的是,近期,市场上有关第一张售电牌照的消息称:能源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国电电力或将获得首个售电牌照,成为率先开放售电的电改企业。国投电力董事长胡刚在2014年股东大会上曾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电力市场的逐步放开,公司大用户直供电的工作一直在开展,从年初到现在的实际情况看,比较乐观。
新电改不断推进,电力市场化和大用户直购电是大势所趋,发电企业的经营模式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发生改变。
李忠军就表示,短期内,我国电力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无法转变,发电企业为了盈利只能选择薄利多销,大用户直供等市场化电能交易对发电企业、尤其对火电企业盈利状况无疑将造成影响。但从长远看,发电侧市场竞价机制机遇大于挑战。随着新电改的不断推进,落后机组的不断淘汰,区域内拥有成本优势的发电企业将面临更多机遇。